阿?起訴?(看倌一定要點進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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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大圖書公司出了一系列哲學叢書。去年在溪湖代課,同事是東海哲學系的研究生,問他維根斯坦到底在說啥?他就推薦給我這系列寫的小書。看完之後有一點點通的感覺。所以去誠品的時候看到同一類的書就歡欣的買下來了,分別是哈伯馬斯還有傅柯。不幸的是,新買的兩本全部讓我有看沒有懂,入睡程度直逼教育概論強姦藥丸FM2。我想說人總是要成長的,再去買幾本導讀會好點,首先應該先問內行人。所以我就想到了在個人介紹提起專長於哈伯馬斯研究的佳範教授。為此我先查查他老人家的email先。沒想到這一查google大神告訴我林老師他被起訴了!原因是違反集會遊行法的規定

如果各位有點記憶,應該有印象,為了抗議集會遊行惡法,有人去立法院唸祭文。不過我沒注意到,這人竟是現任台權會幹部的林佳範教授。當時因為沒有申請,因此警察舉牌三次後,在蒐證過後,我們佳範老師就被檢察官起訴了。

你能想像嗎?
做人最nice的佳範教授,甚至會打電話叫睡過頭的荒唐學生(是誰我可不知道?!)快來考期末考的好人,講話斯斯文文的紳士,竟然只為了上街和平的抗議,而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到這邊,會遊行法的荒唐不是被巨大的顯示出來了嗎?

更令人擔憂的事情是這樣的,至少我自己有點擔憂。
法律原本就不可能圓滿。集會遊行法是否為惡法,民眾自有定論。但是就算法律制定的再爛,一個國家如果對於民主、法治、人權有點尊重的話,沒有人會把這法律認真的。所以我們會安心的上街遊行,因為我們以為警察只會好意相勸,檢察官即便偵查,也會職權處分;不起訴處分。所以我們認為自己身處自由社會。

但是檢察官態度竟然變了。我感覺整個社會氣氛好像也變了?怎麼一瞬間就?


希望我只是杞人憂天。

但是可以的話,我希望我們能起身行動,確保自己仍處於我們所鍾愛的自由民主社會。

這裡有人蒐集相關新聞,好像是系上學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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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到我可以,或許
你可以
連署
給教授打氣t11001@ntnu.edu.tw
在自己的部落格表達關心
投書報刊
拿此事來當教材
........
........


也可以

什麼都沒有做

留言

  1. 我可否轉貼至我的網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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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個人是傾向報備制
    所以我也不喜歡之前所說的廢除報備制

    但我覺得這個議題泛政治化
    原本只要報備就可以
    但卻因為政黨的操控而有不一樣的待遇

    如之前的紅衫軍和圓山的事件
    本人所處的台南縣
    教師竟然也只能遊行而不能集會
    因此不能聚集在縣府前說出訴求
    而只能笨笨的走在街上

    但我覺得假設沒有限制
    恐怕在台灣的政治亂象下
    會有更多的流血衝突

    至於老師
    我覺得是因為身先士卒
    因此才會受到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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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老師的確是主事者之一而遭起訴。整個問題所在也就是,當人民和平理性表達抗議時,僅因無事先申請,就有可能被刑罰制裁。就算申請了,警察機關也似乎無法秉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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