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範副教授的部落格
關於先前邱忠義檢察官投書聯合報押人取供黑白講這篇文章,我曾經發表過簡單的看法。為了對自己負責,我也很不好意思的問了以前系上的老師林佳範副教授。說不好意思,因為我以前不是個用功的學生,還曾經期中考時在宿舍睡覺被老師call來考試。佳範老師是很好的人,大一時我不認真,聽老師上課總覺得像鴨聽雷;到了二三年級則如倒吃甘蔗,很享受他的課程(雖然還是不太認真)。
今天下午寫信去問教授,晚上他就回信了,真的是足甘心啦!我想我把他的說明轉貼在自己的部落格,他應該不會反對吧。以下:
「無罪推定」原則,並不是僅只訴訟程序中法官的「心證」是否形成的問題,就算是一審法官形成有罪之心證,而也判決有罪,但被告仍可上訴,在訴訟未確定前,都是「無罪」推定。換言之,這是一個「訴訟的原則」,若我們僅憑某個法官的心證,即可推翻「無罪推定」,那也可以不必設立上訴的制度,換言之,僅要是判決未確定前,被告都是被「無罪推定」,這是制度的原則問題,不是個別案例中舉證推翻的問題。這是法學中的ABC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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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又我來說。
檢察官長期在犯罪前線工作,很容易的,與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會呈現立場的對立。但握有國家機器,力量又如此強大,我們人民又怎麼能接受檢察官因為實務工作而扭曲對法律的理解呢?說到這就有個小故事想與大家分享,可能很無聊。
在死亡筆記本電影上映後,跟pooya看完了以後,我大表不滿。理由是,要是醫學院、理工學院、文學院、教育學院的人撿到死亡筆記本,天真的以為自己扮演正義的角色,那還合理;偏偏夜神月是法律系高材生,對於現代法律人權保障制度,與其核心理念,應該是最透徹了解的人。對於誤判、冤獄、現代刑罰從報復的轉向...等更應有所知悉。但是漫畫裡的法律系高材生,其正義觀的粗糙程度簡直與幼稚園一樣。我的結論是,漫畫作者根本不懂法律系讀什麼。
當時死亡筆記本的擁護者如moo他說,人家看得是L與夜神月的鬥智,那才是精彩的地方。不過我的既定印象已經難以扭轉,並且到處說嘴,宣揚我的「法律系應是最懂人權理論的人」的說法。一時睥睨一切,覺得群眾果然是盲目而膚淺的我,很快就踢到鐵板。在跟政大法律系畢的表姊說這話,表姊劈頭一盆冷水:「我覺得不是ㄝ!」他表示並不一定每個他們優秀的同學都像我想像的那麼崇尚人權—我才想起溫明忠的名言:「一個人的無知,不會因為教育程度多寡而改變。」
這件事最慘的不是我從睥睨人群的雲朵慘跌,而是許多法律執業者並不如我想的那麼堅定信仰所學。他們就在我們身邊,決定了我們某些命運。(當然也有好的檢察官,例如我有一個朋友的著作權爭議的事件裡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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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話那麼多,跟文章標題似乎沒相關。其實這只是一個小插曲。在系上找佳範老師信箱時,也看見老師的部落格。點進去發現老師還蠻用心寫的呢!各位對教授的思惟有興趣的話可以去挖挖寶。
留聲機
今天下午寫信去問教授,晚上他就回信了,真的是足甘心啦!我想我把他的說明轉貼在自己的部落格,他應該不會反對吧。以下:
「無罪推定」原則,並不是僅只訴訟程序中法官的「心證」是否形成的問題,就算是一審法官形成有罪之心證,而也判決有罪,但被告仍可上訴,在訴訟未確定前,都是「無罪」推定。換言之,這是一個「訴訟的原則」,若我們僅憑某個法官的心證,即可推翻「無罪推定」,那也可以不必設立上訴的制度,換言之,僅要是判決未確定前,被告都是被「無罪推定」,這是制度的原則問題,不是個別案例中舉證推翻的問題。這是法學中的ABC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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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又我來說。
檢察官長期在犯罪前線工作,很容易的,與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會呈現立場的對立。但握有國家機器,力量又如此強大,我們人民又怎麼能接受檢察官因為實務工作而扭曲對法律的理解呢?說到這就有個小故事想與大家分享,可能很無聊。
在死亡筆記本電影上映後,跟pooya看完了以後,我大表不滿。理由是,要是醫學院、理工學院、文學院、教育學院的人撿到死亡筆記本,天真的以為自己扮演正義的角色,那還合理;偏偏夜神月是法律系高材生,對於現代法律人權保障制度,與其核心理念,應該是最透徹了解的人。對於誤判、冤獄、現代刑罰從報復的轉向...等更應有所知悉。但是漫畫裡的法律系高材生,其正義觀的粗糙程度簡直與幼稚園一樣。我的結論是,漫畫作者根本不懂法律系讀什麼。
當時死亡筆記本的擁護者如moo他說,人家看得是L與夜神月的鬥智,那才是精彩的地方。不過我的既定印象已經難以扭轉,並且到處說嘴,宣揚我的「法律系應是最懂人權理論的人」的說法。一時睥睨一切,覺得群眾果然是盲目而膚淺的我,很快就踢到鐵板。在跟政大法律系畢的表姊說這話,表姊劈頭一盆冷水:「我覺得不是ㄝ!」他表示並不一定每個他們優秀的同學都像我想像的那麼崇尚人權—我才想起溫明忠的名言:「一個人的無知,不會因為教育程度多寡而改變。」
這件事最慘的不是我從睥睨人群的雲朵慘跌,而是許多法律執業者並不如我想的那麼堅定信仰所學。他們就在我們身邊,決定了我們某些命運。(當然也有好的檢察官,例如我有一個朋友的著作權爭議的事件裡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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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話那麼多,跟文章標題似乎沒相關。其實這只是一個小插曲。在系上找佳範老師信箱時,也看見老師的部落格。點進去發現老師還蠻用心寫的呢!各位對教授的思惟有興趣的話可以去挖挖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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