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務會議小評

流浪教師如我在開校務會議的時候,多少有些事不關己的過客心態。不過看過了三四所中、大型國中開會,也得到了些心得。特別是聽說在業界工作的朋友們,在民間單位服務,亦以會議作為組織管理的重要步驟。比較其中差異,就可以發現,從前經濟學得到粗淺的關於公部門效率不彰的偏見,其來有致。製造加工業與教育差別當然很大,甚至我們可以質疑教育行業中,追求「效率」是否導致目標錯置;不過純粹以組織管理能否增加組織成員對目標的投入來看,學校就差很多了。話說回來學校成員對目標「投入」如何衡量又是一個大問題,「投入」對目標的貢獻也是個問題,但問太多文章就寫不下去了,先擺在一旁吧。

1.學期初又在開校務會議。從會議還沒開始就可以看出學校是多鬆懈的環境。說要四點十五分開,會議成員姍姍來遲(我待過每所國中皆是);從這裡就可以看出學校的內控力差到不行。教師是高度專業自主的職業,但我看不出專業自主與遲到有什麼關聯。要延伸下去的話,教師身教言教很重要,上課鐘響15分鐘才進教室,說因為他去找老師、上廁所、福利社等等的學生,不知教師們如何處理?

2.校務會議屁話一堆。這裡指的屁話如下︰我們XX國中每個老師都非常辛勞的付出;我相信每位在本校服務的教師都是非常優秀的...等等之類的話。如果這是發語詞,其實改成一個字「夫」就可以了。學校有些令人敬佩認真負責的同業,我想他們聽這些恭維話也沒什麼開心的,因為不是很誠懇。

3.案例一︰
按照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的規定,學校需訂定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規定。本校去年依法訂定,在校務會議時,依成員的意見將接獲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案件的收件單位由「訓導處」改成「輔導室」,理由是輔導室比較適合。當時取得共識並且通過。但由中央行政機關訂定的防治準則中明定收件單位是學務處或訓導處,所以校務會議違反上級機關行政命令。




問題來了,究竟需不需要在今年會議重新投票表決新的規定?還是直接改然後公告即可?我也不曉得。雖然結果都是一樣,就是去年的校務會議決議違反母法,自始便不生效力。

4.案例二︰本校第三次段考某年級英文科,因為錯誤很多,所以訂正花了很多時間。很多學生寫不完,有的監考老師自行決定加長考試時間。家長後來到學校興師問罪。教務主任在校務會議檢討這件事情;並且表達監考老師擅自延長考試時間,造成考試不公平,家長抗議。以後請通知教務處統一延長考試時間,而非擅自延長。

評論︰
a.教師出段考題目,教務主任表示這位老師是請書商出題,才會問題百出。我想到的是,除了良心譴責,教師出題出問題,不用負什麼責任,考績應該還是甲。大家考績都甲沒什麼了不起,但是有空看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什麼樣的人打甲等




是卓著。或許可以用英文互相解釋:outstanding

那打乙等的呢?



乙等還要適宜、盡職、符合要求。

阿,如果要講考績那又一大堆了。算了。


b.出題者有問題,但是收題者也有問題。我這學期出題以後,過沒多久發現我也是審題者。自己出自己審,真奇怪?一問才知道這是本校的慣例。這是很枝微末節的東西,但是也是三分鐘的改變就能大大提升命題品質的作法,教務處原本不會想到,因為公部門靠良心做事的人才會把事情做好,其他人只要別出事就好了。

c.這個問題我在實習時候就跟別人爭論過,那時候的問題是,段考題目要學生寫是非題的答案是OX,學生寫成vx,給分否?
上述案例家長抗議考試時間不同不公平,英文科成績不能計算。教務主任似乎也完全認同而責備了延長時間的老師。寫OX和時間不同,好像不是一樣的問題?但是他們都指向了,段考作為一種評量,評量的意義在哪裡的問題。

台北已經不能公佈名次成績很久了,雖然不一定要跟進,但是我們還在計較排名的公平性的問題,究竟是什麼讓兩地差別如此大?我們的升學主義會不會太理所當然了點?

如果段考評鑑的是教師的教學能力,那我們就該公佈學生成績與班級平均還有全校排名等等;
如果段考評鑑的是學生學習成效,那全校排名只需參考就好;甚至我們也可以想到針對不同程度學生,考a卷、b卷、c卷,那全校排名更是廢物。

如果段考評鑑的是學生,作為老師你希望收到的考卷是,
(1)前面25題全對,後面25題來不及寫,全錯,從他作答速度判斷他學習成效不好;
(2)全部考卷在合理時間內寫完,有對有錯,可看出他哪邊會哪邊不會;

答案,我以為很明顯。

或許這件事只是小問題,但學校行政主管很直接的怪罪延長時間的老師,我很納悶除了升學主義與隨之出現的相關概念外,大權在握,影響學校教學至鉅的行政主管,有沒有關於教育評量的反思?如果沒有,那就是很大的問題了!








說小評竟然寫了那麼多,人老了就嘮叨,我還是閉嘴好了。

留言

  1. 只能說佛大見微知著啊,從枯燥無聊的校務會議觀察到很多教育議題。我想我們已經習以為常,也懶得去思考其中的問題,或說放棄改變的可能了。

    關於上次英文科段考的問題,感覺是許多錯誤的最終結合,不管是出題老師、審題老師(原來竟然可能是同一人!難怪)、以及教務處自己都沒有做出適當處置。教務主任說希望監考老師「就近」通知教務處統一處理,但監考老師如何離開教室?到時候又有家長反應監考老師跑掉了不負責任,又是誰會被約談呢?

    彰化的升學主義似乎比許多縣市要嚴重,家長的觀念如此,學校似乎「迫不得已」跟著起舞。不管是第八節第九節加強班晚自習週末留校等等,學校失去了對教育的理想跟著家長的步調走,甚至爭著做的更極端,在這樣的環境下,對排名的斤斤計較也成為理所當然的結果了。

    我想,校務會議是個應該很重要到最後卻終究流於形式的可悲的東西。

    回覆刪除
  2. 不是"可能"是同一個人喔?!
    是就是同一個人~~~
    而且我還不敢請別人先幫我看一下,
    總覺得好像是麻煩了別人,畢竟這不是他的工作,
    當然也是因為曾被人拒絕過~說什麼要相信自己~我相信你之類的話云云~~~~(推拖之辭啊)
    還好有男朋友可以靠一下!!還好啊~~

    回覆刪除
  3. 在法律的設計裡,校務會議是學校最重要的決策單位,立法者藉此希望促成校園民主化、教師專業自主的教學環境。各位正式教師應該努力使學校的校務會議產生影響力,畢竟大部分同事其實還是願意改變,有教育理念的!

    回覆刪除
  4. 每到了校務會議,就是我意興闌珊的時候
    今年期末不一樣,因為我們的教師會強勢的按照會議規範來開會,一開始,就惹得校長老大不開心,劈頭說我們提的都是 阿貓阿狗 的提案,最後與會的重要委員幾乎都吵翻了,還說我們應該要提 "只領薪水,不用上班"的提案,雖然我心中非常同意,但是這似乎只是校長老大的氣話...
    這樣的僵局,持續到了期初校務會議
    老師們2:40開始開到6:00才終於結束
    最後我們的提案,草草過關,不到一個禮拜,就因教務主任一意孤行,又說了"明年再做",那我們搞到6:00是xx啊
    會議完全是流於形式,
    行政單位只顧著報告他們的政績
    對於想要通過的xx細則xx辦法,
    就一定要我們通過
    我們提的提案,怎麼樣都不一定能過關
    就算過關了,也根本沒辦法給我們交待
    真的很雞狗耶

    回覆刪除

張貼留言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