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一家子去三井outlet,媽媽和妹妹各自買了雙勃肯拖鞋。媽媽上一雙是兒子出生那年買的。過了將近15年,鞋面斷裂,無法再修理。這次再買,還可以再穿15年。
我也順道拿我的arizona去修。
1999年,剛上大學,表姊帶著我去永康街買了一雙勃肯鞋。彼時我大概誤解了勃肯的用法,從寢室到教室,從校園到公園,我都穿著這雙拖鞋。
2001年,噴泉詩社邀請詩人管管來社課,我發現他老人家也穿勃肯,樣子就像上面的照片,斑駁的鞋身,深邃的鞋面,不知道已經穿多久了。
我拿鞋出來給店員檢視時有點不好意思,雖然已經刷洗過,但是黝黑的皮面終究是腳皮、油脂、灰塵經年累月踩踏、反覆夯實,結合在皮革的組織裡。三井outlet的店員告訴我,整個軟木底換掉要2000元,但是因為鞋身皮革已經有點硬化,不太建議再修理了。
「這大概幾年了?」
「二十多年吧。」
認真一算是27年。或許比店員年紀還大?
不建議修,就不再勉強修。沒有什麼能永遠持續下去,本是如此。丟進垃圾桶前,為它拍張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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